当前位置: 压铸 >> 压铸资源 >> 出狱后,他做了三件事,让人动容
钱江晚报·小时新闻首席记者肖菁通讯员永康法
3年前他因为和工友口角把工友打伤被判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。刑满出狱后,他做的第一件事是打工攒钱;第二件事是来法院还钱;第三件事是找到那位曾经被自己伤害的老乡,说上几句心里话。
这是一个关于诚信和忏悔的故事。
出狱后,尽快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成了他最重要的事
“同志,判决书上的这个钱到哪里交?是交到派出所,还是交给你们法院?”
今天7月的一天,李某拿着一份皱巴巴的判决书来到永康市人民法院的执行窗口。
年,李某在永康某工厂上班。9月20日早上,他与工友曹某因为一台机器吵了起来。他俩是老乡,却在这场口角中话赶话,越吵越大。冲动之下,李某挥起拳头打了对方,导致曹某右侧鼻骨粉碎性骨折、左眼受伤,被认定为轻伤二级。
后来,李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;除去已经帮曹某支付的元医疗费,他还要赔偿给对方元。
刑满出狱后,李某回了趟老家,到当地派出所报到后,他就匆匆赶回了永康。“那位老乡在永康十几年了,肯定还在那,我要赶紧打工赚钱,好把钱还给他!”
重新找工作并不顺利。在永康一家压铸厂上了几天班之后,李某又辗转去了武义的另一家工厂。
可是,怎么还钱呢?服刑一年多,李某原来的手机卡早被停用了,老乡也没在原来的厂里上班,他失去了曹某的联系方式。李某思索半天,决定还是先来法院问问。
“打工也算攒了一点钱,那么久了钱一定要还上。”
“我想跟他当面说几句心里话”
执行干警告诉李某,6月份的时候他其实已经被申请了强制执行。原来,这位老乡也正在找他呢!他当即与执行干警商量,制定了还款计划。
8月1日,李某按约将最近攒的元打入法院的执行款账户。
但是他却向承办法官提出了一个要求——
“我想跟他当面说几句心里话,把剩下的钱亲自交到他手里。”
“我觉得挺亏欠他的,他原先就有一只眼睛因为小时候玩鞭炮受过伤。现在,却又因为我,把另一只眼睛弄伤了。”
“有的人笑我傻,说我连牢都坐了,还赔什么钱!可我不这么认为。不管他们怎么讲,我觉得做人要凭良心,这是义务和责任。换位思考,如果我是他,眼睛不好将会是我一辈子的阴影。”
“对不起啊!”
9月2日,下着小雨。
李某上午就来法院了,得知老乡要下午才能赶来,他便在法院耐心等待。
“其实我昨天就来过了,厂里每天三班倒,我都已经忘了是星期几,到了法院门口才想起来是周末。”李某摸摸光亮的前额,有些不好意思,“我向老板请了三天假,这次一定将这件事处理好!”
“对不起啊!”原先想好的千言万语,在与老乡见面后,汇成了一句最朴素的话。
突如其来的道歉让曹某有些羞涩,看起来不善交际的他来回搓着黝黑的双手,轻声告诉法官,“其实这件事也没什么恨不恨的,医院他就已经向我说了对不起,我们两个人都得不偿失,大家都不容易。”
最终在法官的见证下,李某亲手把剩余的钱交给了老乡。还能再与老乡坐在一起聊天,他的心从来没现在这么轻松过。
(来源:钱江晚报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