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 压铸 >> 压铸发展 >> 案例与警示23聘请合适的代理人3
聘请合适的代理人
案情
台州企业家A委托某事务所B申请二项发明专利,在B撰写的二份权利要求书中,分别出现了“套接不锈钢制成的”以及“铝压铸成型的”字样,而A的发明专利与材料关系不大,这些字样限缩了权利的保护范围,增加了不必要的争议。
警示:1、专利申请人在委托代理人时,应当与代理人进行反复的沟通,仔细审阅代理人撰写的权利要求书文件,在可能的情况下尽可能争取更大的保护范围,防止权利要求书出现不必要的歧义及竞争对手留下太多的规避空间;2、专利代理人在委托代理人时,不要在服务费上要求代理人一再让步,用较低或极低的价格要求高质量的代理服务只能理解为南辕北辙。律所部分荣誉展示
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#个上一篇下一篇